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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我常常想:我沉静了五百个生的轮回,这一次,就让我疯狂一次, 耗尽我这一生,哪怕,就一次。
finnn @ 2006-04-20 20:06

    自己洗衣服,在洗衣机里面转完了以后,拿出来衣服上到处都是白白的小纸屑.原来是
忘了把衣服里的卫生纸拿出来,结果还要再用水一点点除去.于是笑笑自己的不小心,搞得
越来越麻烦.
   可是,突然间想想在家里的时候,每次把脏衣服递给妈妈,她总要让我再把衣服里的口袋
翻一翻.我总是很不耐烦地说肯定没有东西了,然后妈妈就拿过去自己翻一下,有时候竟然
就象今天一样有忘记掉的小东西.妈妈就说看看看看,你还说没有了.我总是扮个鬼脸,说
是你偷偷放进去的吧.
    于是今天当我一个人在水房里找白纸屑时,鼻子无可抗拒无法停止地酸起来.

 



 
finnn @ 2006-04-11 23:08

今天心情不好.往往笑笑而已的事情,今天怒了。
我知道怨天尤人不好,可是谁他妈要是敢和我讲道理,就不怕死的来来看。
我这学期他妈一定把复旦大学理科本科生像疯狗一样占座位这件事给平了!
都是同学,真是,何必呢?
每一个人都想想,自己真正有多大本事,值得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每个人互相影响,明争暗斗,吃饱了撑的啊?
自己想想,就你们学得这狗屁玩意儿,顶多算个中高级技工(其实远远比不上),牛个屁啊!
还有某些脑子进水的老老师们,就你们这教学水平,教中学连个提鞋的都算不上!别跟我讲什么大学和中学不一样,是不一样,是你们身上的担子更重了,而不是你们的敬业精神被酸碱溶液氧化了!
生活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拜托都他妈给我现实一点,踏实一点,中国的科技进步真的需要你们!要活的像个有血有肉的人,别搞得像一帮没脑子的疯狗和没人性的旁观者! 




 
finnn @ 2006-03-29 00:48

    今天突然再次觉得写博客的人都很没劲的。原因不说了。
    火锅鸡。
    真正吃过重庆火锅鸡的人其实不多。我经常说这是没吃过的人是很遗憾的,而对于爱吃辣的人来说,这几乎是悲剧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正宗的北京火锅是个什么样子的,反正我在上海是一次也没见过。这些年大家都文明了,凡是吃火锅都要用一个平底锅,或鸳鸯锅,放在煤气炉上煮,往往周围环境都很好,往往服务生还会提醒你不要关门,不要开灯什么的,原因是怕火锅煮出来的水汽遇冷凝结,沾在玻璃门上或者吊灯上,影响饭店的装修和清洁。
    但北京火锅不是这样。它应该是铜制锅,中间有一个圆筒,用于装木碳,周围一圈的锅的空间用于装水,完全用炭火加热。真正吃起来,炭火有点小小的飞扬,因为是真正的明火,所以锅旺得不得了,只要你随便把什么牛羊肉啊贡丸啊对虾啊粉丝啊扔进去,几乎都是瞬间就熟了的,往往人们围坐在这火锅周围,也是热闹非常,那时候人们在这种时候只喝白酒的,不像现今这样知道养生,知道冷热搭配喝冷淡的啤酒,总之那气氛叫一个酣畅淋漓。
    但现在说的不是一般的火锅,它只是一个引子。我要讲的叫重庆麻辣火锅鸡。
    用的锅就是上面提的所谓老式火锅。用的是大块的鸡肉,将一只整的新鲜白条鸡用刀剁成大约二厘米的鸡块,备用。最重要的是调锅底,首先用四川豆瓣酱,这豆瓣酱大有讲究,一定是要用从重庆带过来的自己家秘制的酱,所以每家店的风味绝不相同。且外人绝对模仿不来,后来有不少人模仿过,哪怕是精于吃的广东老板,也从未调好过这种酱,行家一吃便知,这也只能解释为上天给了川蜀之地太多的眷顾和偏爱。然后加入像中国其它火锅一样的人参、姜、木本香料等等,然后就是大量大量的川蜀一大宝的朝天椒,那个真叫红油油,几乎放到水里就成了辣油酱。倘仅是这样,是要吓死人的,真正吃过正宗川菜的外地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肯定会辣得你几天不敢到五谷轮回之所去,呵呵。
    四川人的聪慧,就是这样的嫉妒死人,他们发现了相生相克的真理,选取了一种貌似以毒攻毒的调料----花椒。辣椒性热,花椒性凉。虽然都是口感很辣的东西,但在火锅的大量辣椒上加上了更多量的花椒之后,辣椒变得香而不腻,而且不会有享了口福之后的悲惨境遇。一切调料准备停当之后,就放入那大块的鸡肉。雪白的鸡肉一进入红红的油汤之后就变得分外油亮,过一会儿,鸡肉煮熟,喷香四溢,椒香四溢。尝一口,表面首先是烫,微辣,吮去表面的汤油之后,露出白白的鸡肉,咬一下,口感柔滑,渗着花椒的微凉。嚼起来肉质筋道,回味在嗅觉和味觉之间的是再吃一块的欲望。
    除了鸡肉之外,还可配以各种蔬菜,还有土豆放于其中也别具风味,粉条一定要用很宽的那种,求其筋道。享受这种火锅鸡,却不宜饮用白酒,因白酒实在太热,唇舌之间会受不了双重的刺激,所以却宜生啤。我见过很多的人喜欢吃这个,而且还没有一个人吃过一次之后不想着吃第二次的。四川人吃的学问,在这个吃法中可见一斑。
    当然,我写这个不仅仅是说这个。


 
finnn @ 2006-03-23 23:45

     总是想活着到底有哪些享受。所谓食,所谓色,虽也是人生的巨大享受,但毕竟每个人所得几乎相同,顶多是在量上有所差别而已,况且这样量的积累往往会带来负面效应。而音乐、文学、美术、玩意儿等等就比较个人化,比较像“人”的生活和消遣。但这种东西写的人却太多太多,就往往变得不好看。但我还是敢于写一点的,而且敢以孙燕姿为开篇。明知以小丫头的性格来看,我必然被鄙视,然而,我乐于被鄙视。
    这时不妨用鼠标点开那首《The moment》。
    2003年九月。被迫第三次坐在书桌前拿起已经看得恶心的东西来继续为我注定不平凡的人生定神。不再相信神,不再相信公平,不再相信人都是好的,不再相信努力就一定有好的结果。手中的一切都是空气,有些苦痛别人不去经历永远不会体会。
    而,孙燕姿正红。
    我还没恶心到说她当时是我的精神支柱给了我力量什么的。我听过太多歌,阅过太多人,激动过,可是再不会有一个歌手再让我激动,到现在也是。只是欣赏,只是偶尔的感动,仅此而已。
    当时我在离家二百公里的地方不吃不睡,我妈妈很担心。于是就来看我,偏偏这个学校不允许家长探望小孩。于是就打电话偷偷把我叫到学校大门处和我说几句话,倒像极探监。我记得她带了一件新衣服,五块徳芙巧克力,六个苹果,一把香蕉,还有我最爱吃的猕猴桃若干,还有两双鞋垫,还有换洗的被单。我就在大门的这一面,她在大门的另一面,中间是黑漆漆的铁栏杆。她一个人来的,坐公共汽车。倦怠,憔悴。
    她执意要我在那个大门口换上新衣让她看。我就换上。我转过身来让她看后面,再转过来,她就哭了。隔着铁栏杆。
我不能耽搁太长,否则纪律是不允许的,况且她让我赶快回去。我当时还是没有掉眼泪,自始至终没有因为自己的境遇掉过眼泪。但是还是很想哭,有些事情无法为外人道,一个人的真正强悍和脆弱从来不会没有理由。
    临走之前她交给我一个mp3,说是她的一个同事送给我的,但她怕影响我学习,本不想带来的,但又怕我寂寞,就还是带来了。她说里面是找我弟弟存的最新的歌,嘱咐我少听歌多看书。其实,我总觉得,只要她能,她是不要我去学习的,她真的怕我受累。但妈妈又觉得学习毕竟对我有好处,就还是要上大学的。那么多所谓伟大的知识,有时候想想,在母亲的小小愿望前,都是最最没用的垃圾。
    总之,这mp3就到了我的手中。别了她,想着她3个小时颠簸着来,相见十分钟,然后再3个小时一个人颠簸着回去,还晕车。不过,我已经痛苦得麻木了。我就是没有活着的热情了,怎样都没有用。我就是这么觉得的。有些事,只能在我的记忆中,虽然我记忆一向不好,但总有些事情铭心刻骨。
    然后我就看了看mp3的说明书,插上耳机,开机,屏幕上就是你刚刚听过的The moment。孙燕姿。
    之前也很喜欢孙燕姿,总说这是我所欣赏的不多的国语歌手之一。但没有像那天一样的感动。
    之后不说了。话讲出来,没意思了。
    当然我最后的振作也不是因为一首歌,或者一个和我不搭界的人。摆脱痛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时间,只有自己。
    但是,在那样痛苦而坚定的岁月里,始终有这些歌陪伴,也许只是因为我没有电脑可以换歌,也许是妈妈的超越爱的东西,也许是我这个人还不到沉沦的时候。
    一首歌,就是一段青春。就算它们曾经被轻狂时候的我鄙称为励志歌曲,那时,我还不知道生的悲哀和无奈,还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类的伟大。
    有关孙燕姿的它们是《遇见》《我要的幸福》 《眼神》《一起走到》《爱情证书》《爱从零开始》《leave》 《The moment》
    它们为后来的steflover铺垫了无数的好感,也代替她和我走过了最戏剧化的一段时间,有着无法磨灭的青春的沉沦和飞扬。
    如果你有耳机,就再一次想象那时我刚刚别了妈妈将要再面对一年辛酸时,听到这首歌时的心中滋味。
    ---------《The moment》 By 孙燕姿



 
finnn @ 2006-03-21 22:19

  自知是一个很喜欢吃的人。不过很多时候也是没办法,从小爸爸妈妈不回来的时候太多太多,于是拿着钞票自己去外面买。大饭店,小餐馆,大街小巷,都有我一个人埋头狂吃细品的身影。于是就有很多经验可以自夸,可以分享。不知道这是我个人的一种悲哀,还是一种幸福。让我们来慢慢说。
  现在什么阿康烧烤很热的样子,其实一点都不正宗。那种5毛钱一串的肉绝对不是好羊肉,大抵是牛肉刷了羊油而已。小时候我也很喜欢吃这个东西,只是没有阿康这样的规模,还有门脸,还有房子。但当时我吃的是很正宗的新疆人卖的羊肉串,路边摊,每天傍晚开张,碳香四溢。当时可能新疆人还没有这样的坏口碑,总是很热情的。1块钱5串羊肉串,但是总是多给我一串,可能见到我一个小孩子来买这东西很有趣的吧。辣椒和孜然的香气是平淡生活的一种奢望,但我的乐趣却在于发明了一种新的吃法。
  那时每天晚上要去市东体育馆的一个武馆练武术,六点半开始到九点半。然后一个人走回家,因为累,就很饿,然后就不由自主地被新疆人所吸引。明亮的路灯,跳跃的炭火。口水总是这样不争气地溢出来。但是只有肉串是吃不饱的,何况对一个小学生来讲价格不菲。于是我就想了一种新吃法:买一个最普通的面包,无馅,中间横切,然后把肉串置于其中,合并面包,抽出肉串的竹签,留下肉在其中,然后把面包当成汉堡那样吃,其美味过瘾,是身体疲惫后最大的诱惑和犒赏。快乐地吃着,快乐地在夜色灯光下回家。然后是妈妈的怀抱和糖梨水。
  我有时候想,为什么麦当劳肯德基那么喜欢把汉堡作为主打品牌,其实全世界人们的对食物的口感是一样的,一样食品,刚刚咬上去的时候,软软塌塌的,容易入口,咬到里面,又有相对油腻的劲道的肉食,自然又是回味无穷的了。
  只是,在那些灯光炭烟和新疆人的叫卖声之后,哪怕是去草原上烤全羊,哪怕是各种名目的韩国、日本、巴西、蒙古烧烤,都再没了我九岁吃羊肉串面包的那种兴奋和幸福。


 
finnn @ 2006-03-21 00:00

                                                      
      终于也被带坏了。
      最讨厌这样地浪费时间,文字从来不会在真实的世界中有任何分量。
      只是在每个不甘寂寞的心灵里,自己营造的世界里,雪肉横飞,怒吼咆哮。
      一如欣赏这样的小丫头,心思比谁都细腻,心灵比谁都通透。但舍不得,不忍心,一如我自己。
      总是很矛盾,看得清,理不清。知道怎样,但是不屑。
      终于,一颗不算高贵但倔强的头颅就这样俯首听耳,一颗不聪明但没有羁跘的心,就这样不离不弃。 
      我经常想,再选择一百次,还是这样。
      终于闲下来了。放弃出国的努力。留下来。没有什么比幸福更重要。 
      想想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好玩了,太多的悲剧,不过是多少年以后一句长叹。所以,我怎么都要给这个不好玩的世界加一个变形金刚,哪 怕是个傻傻的芭比娃娃。宁留笑柄,不留遗憾。多年以后,过着清贫的日子,还可以骑着电瓶车带着她去参加教授同学们一起的同学聚会。总有人会羡慕,也能换来心里的踏实和无忧的微笑。
      最重要的是,幸福。 
      大学里的学生活动,我已经交待的干干净净,学到了很多,尤其是从曾经很敬畏的“南方人”手中。
      经历了一次次的浮华,最后还是能当一个为大家服务的学委,很值了。
      从此,有了时间也有了心情写一点东西,给我的小丫头看。讲一些谈话中和短信不能言尽的话,也给别人一点生的快乐和信任。
      毕竟,我们都是要活的,互相温暖,不要变态。牛人是半兽人,我要做人。
      是为开张。